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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Kaiyun体育阳曲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15:14        作者:ezajj

  开云Kaiyun体育原标题:阳曲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与核验等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9〕7号)、《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2019]1号)《太原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做好我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并农机[2019]3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阳曲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有效落实,现就实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县农机局要与各乡镇农机管理站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我县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同做好补贴资金需求摸底、补贴对象确认、补贴机具核实、补贴资金兑付、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与处理等工作,重大事项须提交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坚持突出重点,普惠共享,围绕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业机械、有机旱作农业机械化以及三大省级战略。依照《阳曲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继续在全县实施敞开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补贴操作方式,按照惠民公平、便民高效的原则组织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继续做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下达到我县的补贴资金实行市级总量控制,动态调剂管理的模式,要优先使用结转资金,实现资金使用两年动态平衡。

  为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大对购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的支持力度,按规定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列入我县补贴范围。将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备案批复的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等品目机具列入我县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坚持绿色导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风险防控;我局将建立健全补贴机具核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充分发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对补贴机具核验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监督作用,加强对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

  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加大对近三年县域内补贴受益对象、资金兑付情况、农机化和财政部门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补贴资金规模、使用进度等各类信息公开的力度。

  2019年起,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常年连续开放,系统中上年结转资金和当年投入资金并行使用。继续推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实时公开,方便购机者了解资金情况,及时申请补贴。清理、取消补贴申请过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规定,精简补贴申请材料,取消乡(镇)村两级从事农业生产的证明材料。对于牌证管理机具,全面落实先办理牌证后申领补贴的规定,实现核验与审核补贴申领分开。继续全面推广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开展非现场补贴申请、补贴机具核验预约等服务,因地制宜开展补贴办理“一站式”、进村入户等服务,加快实现购机者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

  根据《太原市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见附件)的精神和要求,积极改进我县具体的核验工作规范,并加强备案审核。试行申请受理电子签名,逐步建立县级农机购置补贴电子档案,提高补贴档案管理水平。

  (四)及时审核补贴资金。县农机局在受理购机者补贴申请后,应于3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内完成形式审核,并送县财政局。

  以往文件与此通知不一致的内容,以此通知为准。从发文之日起,《阳曲县农机局关于印发〈阳曲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核验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阳农机〔2018〕35号)即行废止。

  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管理,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政策效益充分发挥的关键举措。为指导全县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及省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制定工作要点如下。

  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县级及以下农机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三)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县级及以下农机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可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办补机具实际结构与从经销商处购买的机具结构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自行改变机具结构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签字确认。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除外)、出厂编号与所购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中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非重点机具原则上指除重点机具外的其余机具。核查内容同重点机具开云Kaiyun体育。

  补贴机具核验工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实行“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补贴机具,由县农机局农机安全监理站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须在《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表》上签字确认。监理站仅对牌证管理机具负责核验,其它相关材料由装备科审核。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购置补贴机具核验点设在县农机局和十个乡(镇)农机管理站,地址、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时间等信息,将通过山西省农机化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本着“就近核验,方便群众”的原则开展工作。对非动力机具,由乡(镇)农机管理员进行现场核验。对大型、不便移动的机具,由购机者申请,经县农机局安排核验人员到机具存放地进行现场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的补贴机具,须投入使用后再行核验。

  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远程视频等方式开展核验,便利购机者以及设施安装类机具核验。实行双人交叉核验或个人核验、单位内部集体会审(局党组成员和中成领导会议)双重审核。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

  通过核验的,打印并填写《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表》,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局党组成员和中成领导会议审定),通过后登记立册。

  (五)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县财政局。

  (六)资料处理。对县财政局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对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廉洁从政、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实行补贴申请受理、补贴机具核验岗位分离,明确岗位职责。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主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要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本工作规范,上报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组审核并同意后,报市级农机部门备案后公布实施开云Kaiyun体育。